鳴禽大腦中與歌曲相關的部位是前腦區(qū)
達爾文也思考過類似問題,并在1871年出版的《人類的由來及其性選擇》(《The descent of man and selection in relation to sex》)一書中,給出一個說法:這是因為性選擇(sexual selection)的存在,使得兩性中的一方(通常是生殖細胞過剩的雄性)為爭奪交配機會而競爭,致使有助于競爭的“漂亮”性狀得到鞏固和發(fā)展。
簡單來說,因為雌性喜歡漂亮的、閃光的、鮮艷的羽毛,喜歡“甜言蜜語”、“花言巧語”,喜歡動感的的舞蹈、富有節(jié)律的舞姿,所以那些擁有對應性狀的雄孔雀、雄畫眉鳥、公鹿便有了更多繁殖機會,自然也就有了進化優(yōu)勢,就會有更多攜帶它基因的后代會更多(即適合度收益增強)。
因此可以說,審美基本上是由女性引領的。
然而,變美以及維持美,都是很昂貴的??兹傅拈L尾巴(實際是尾上覆羽)固然漂亮,但對于在林間飛行穿梭、躲避捕食者來說,是一個大大的累贅。北美馴鹿的大鹿角在繁殖季過后就要脫落,等到第二年春天再快速長出來,這是一種平衡效用與消耗的進化策略。顯然,如果不能增加自己的性吸引力,頭頂著大而礙事的鹿角是很“愚蠢”的,它們容易勾連在樹枝上,還可能與同類的鹿角撕扯在一起,不及時分開的話二者都會餓死。
對一只雌鳥來說,通過檢查雄鳥所持有的昂貴標的物的數(shù)量或質量,然后嚴格履行進化內置的擇偶偏好(mate preference),就能篩選出實力雄厚者,以免白白浪費了自己寶貴的生殖資源[1,2]。這是鳥類界的通行規(guī)則,只不過不同種類的雌鳥在選擇“男朋友”的時候有著不同的喜好。
對鳥類來說,學唱歌是一件難事。因為這對鳥類大腦有結構和功能上的要求,會消耗額外的能量,而且還占用了本該用來覓食的時間,并因此增加暴露于捕食者的風險[1]。要知道,人類打鳥的一個入門級經驗就是按“聲”索鳥。但有意思的是,雌鳥可以通過聽歌,來判定雄鳥是否攜帶了優(yōu)良基因,諸如可以保護領土、更好照料后代等。
具體說來,鳴禽大腦中與歌曲相關的部位是前腦區(qū),它的發(fā)育和完善主要在雛鳥期。因此,如果這一時期前腦區(qū)受到物理傷害或者營養(yǎng)供應不足,那么成年后便會在“歌唱能力”上出現(xiàn)缺損。所以,想知道一只雄鳥的童年過得好不好,聽聽它的歌聲就知道了:
那些幼年時期食物供應豐盛的雄鳥,在成年后鳴叫更頻繁,叫聲也比那些幼年期饑餓過的雄鳥更復雜,它們的后代數(shù)量也多于后者。亦即,雌鳥更青睞于幼年期“幸福”的雄鳥。